新版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解读
1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将于2023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届时,新标准GB 2763.1-2022将作为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补配套使用。
增补版标准的主要特点
1、完善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此次发布的增补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新增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数据或残留验证试验数据制修订,及时填补了新增农药登记作物的残留限量标准缺失,进一步扩大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监管的覆盖面,为指导农药科学使用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2、 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
增补版标准基于我国农药残留试验数据,经膳食风险评估,对GB 2763—2021中部分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食品组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在使用此类标准时,GB 2763—2021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标准不同时,以增补版标准为准。
3、 优化了限量标准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
增补版标准与GB2763—2021相比,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新增了4种检测方法标准。同时,对阿维菌素等60种农药的7种食品种类,新增了部分配套检测方法,为不同检测能力的机构采用适宜的方法提供了选择空间。由于新增推荐检测方法,百菌清等13种农药的208项限量由临时限量调整为正式限量,提高了标准的实用性。
4、 跟踪评估并修订了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
近年来,韭菜中腐霉利残留超标问题备受关注,为此,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韭菜中腐霉利最大残留限量的专项跟踪评价。根据农药登记产品标签和生产用药实地调研情况,开展了腐霉利在韭菜上的残留验证试验,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韭菜例行监测数据和日韩等周边国家残留限量等因素,同步研究并对腐霉利在韭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和相关已登记农药标签中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合理使用技术提出了修改建议,分别提交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将腐霉利在韭菜上的最大残留限量值由0.2 mg/kg修订为5 mg/kg,并结合韭菜用药实际同步变更了腐霉利在韭菜上的农药产品标签,既从源头上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又能有效保障韭菜的食用安全。
那么,GB 2763.1-2022到底新增和修订了哪些内容?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GB 2763.1-2022除前言外,主体部分依然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索引五大部分组成。
一、范围
1、GB 2763.1-2022规定了食品中112种农药共290项最大残留限量。
2、GB 2763-2021 规定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附录A)适用于GB 2763.1-2022,而且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GB 2763-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GB 2763.1-2022不同时,以GB 2763.1-2022为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763.1-2022规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37个检测方法;与GB 2763-2021相比较,新增以下9个检测方法:GB23200.121;GB23200.118;GB23200.119;GB 23200.51;SN/T 5221;SN/T 3862;SN/T 2917;YC/T 218;SN/T 4891。
三、术语与定义
这部分内容与GB 2763-2021相比较,删除了再残留限量定义。从GB 2763-2021开始技术要求中便不再体现再残留限量,即再残留限量统一改为最大残留限量,所以术语与定义中不用再保留此名称的定义。
四、技术要求
该部分是GB 2763.1-2022的重点部分。其中每种农药的技术要求均由主要用途、ADI值、残留物、最大残留限量表、检测方法构成,主要新增和修订内容如下:
GB 2763.1-2022规定了112种农药290项最大残留限量。
1、其中22种为新农药项目,新标准规定了22种农药中51 项最大残留量限量。
2、其中90种为原GB 2763-2021已有的农药项目,新标准对这90种农药项目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新增和修订。其中新增201项最大残留量限量,修订38项最大残留量限量。
五、小结
相比GB 2763-2021,新标准GB 2763.1-2022表述更为清晰准确,特别是突出了产品干、鲜的准确表述,让检测判定时更清晰,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判定依据。
但仍存在一点不足:部分项目指定的检测方法中无此项目。如新标准GB 2763.1-2022水果中乙螨唑指定的检测方法GB/T 20769却无此项目。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确保严格实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判定依据。本次发布的GB 2763.1—2022是对现行GB 2763—2021的补充和完善。
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总数累计达到10,379项,进一步扩大了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切实提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农产品生产、贸易、监管等相关方面大力开展新标准的宣贯和培训解读工作,重点关注标准更新变化情况,让标准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加强科学用药指导,让农民根据用药实际,科学选药、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提高农药使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加快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