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里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散布对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权益,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明确的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该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意味着制造和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将面临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此外,对于媒体机构来说,如果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有关主管部门也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这样的措施旨在确保媒体的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避免虚假信息对公众产生误导和伤害。
对于那些因为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的法律规定也明确了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要求,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以补偿受害者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谣言的治理工作,2017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并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综上所述,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及到对公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威胁。我国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了这种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和民事责任。通过加强法律的执行和舆论监督,结合公众的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可以共同打击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维护社会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