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安全?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生产、加工、配送、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中,保障食品的质量与卫生安全,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除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的食品,或者利用回收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 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3.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4.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作的食品;
5.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中,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6.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 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2.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为防病等特殊需要的食品;
13.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粉末等;“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均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和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确保人们能够放心食用健康安全的食品。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和科学的管理措施,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食品供应链,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